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廈門市同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9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其中,1批次不合格小黃魚核查處置情況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不合格食品經營單位:廈門市南港漁鋪食品有限公司,產品名稱:小黃魚,產品批號:20200922,不合格項目:N-二甲基亞硝胺
二、核查處置情況
2020年12月15日,同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新民所的執法人員按要求對廈門市南港漁鋪食品有限公司(被核查處置單位)開展了核查處置工作。
(一)召回情況
該企業于2020年12月15日啟動召回,向同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新民所提交召回公告和召回計劃,召回截止日期2021年1月12日。截至1月12日,共召回0包。
(二)原因排查情況
經調查,這批產品不合格的原因可能為:
1.成品儲運不當;
2.原料帶入;
3.供應商在生產加工此產品時,腌制、熏制、熏臘等加工方式控制不嚴導致。
(三)整改情況
針對上述情況,該公司進行整改:
1.加強公司原料及成品的物流環節的管控;
2.加強采購環節的管控,加大原料入庫的檢驗力度;
3.加強產品的品質管理,嚴把產品的出廠檢驗,增加第三方檢測機構的送檢頻率,確保出廠銷售的產品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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