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消費者協會在2023年全市各級消協受理的投訴案件中,經過初評、復評、終評等環節,甄選出十件消費維權典型案例予以公布,以案普法,提示消費者依法合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市消協提示,消費者應當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務的知識和使用技能,正確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一定要保存好交易憑證、消費記錄等有效憑證。產生消費爭議,如果與經營者協商不成,消費者要及時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或向相關行政部門投訴,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五條法定途徑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
案情簡介
消費者楊大爺和老伴2021年11月到東麗區利津路環島大連海參店參加健康講座活動,在店員推銷和“身體可完全改善”的承諾下,基于對自身血壓等健康方面的需求,購買了“骨髓雙參肽”飲品。
兩位老人購買6個療程的產品兩份,每份29880元。在服用兩個月后,血壓高的問題并未得到改善。楊大爺與經營者協商一致退掉一份產品,先期退還三分之一的錢款9960元,余款待日后再退。
楊大爺2022年6月發現該店鋪閉店,后多次聯系經營者無果,2023年4月18日投訴到東麗區消費者協會。
調解過程及結果
雖然經營者已經閉店,不符合受理條件,但出于對老年群體投訴的高度關注,東麗區消協仍然受理了楊大爺的投訴。
在楊大爺提交的投訴材料中,有一份蓋有“天津市東麗區海品源食品店”印章的“環島大連海參承諾書”,內容為“購買本公司骨髓雙參肽6份,若6個療程用完身體未完全改善,公司承諾負責到底,后期本公司繼續提供骨髓雙參肽直至身體完全改善”。
經調查確認,該店主體登記信息沒有注銷。區消協多次電話聯系楊大爺提供的相關聯系人,調查“骨髓雙參肽”飲品宣傳情況,要求履行承諾盡快為楊大爺退還剩余錢款。
經調解,楊大爺5月11日收到應退還余款。
消協點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六條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義務。經營者和消費者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背法律、法規的規定。
本案中,經營者閉店且拒絕聯系消費者,不履行退款承諾,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經營者應依雙方約定辦理退款。
東麗區消協提示老年消費者,謹慎參加各種免費講座、體檢、義診、體驗、旅游等活動,不要被經營者的夸大宣傳所誘導,掌握保健食品、藥品相關知識,理性消費、科學消費,提升防范意識,維護好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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